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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政策资讯

发表于:2020-12-04 16:20:00

1. 2020年11月3日,经国务院批准,关于因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出口退运货物的相关税收规定:对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申报出口,因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原因,自出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复运进境的货物,不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出口时已征收出口关税的,退还出口关税。

2. 2020年11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该文件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推进国际市场布局、国内区域布局、经营主体、商品结构、贸易方式等“五个优化”和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贸易促进平台、国际营销体系等“三项建设”,培育新形势下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实现对外贸易创新发展。

3. 2020年11月15日,东盟十国以及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15个国家,正式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签署RCEP,是地区国家以实际行动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的重要一步,对深化区域经济一体化、稳定全球经济具有标志性意义。协定紧跟全球贸易发展趋势,纳入了很多全新的贸易形式,电子商务就是其中之一。除了电子商务,协定还包括知识产权、竞争政策、政府采购、中小企业等内容,超过世贸组织规定的范畴。

4. 2020年11月19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开展“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大幅降低行业准入成本总体方案》的批复。文件提出,聚焦市场准入多头审批、市场主体关注度高的行业,建立行业综合许可制度。对试点行业确定行业管理的牵头部门和协同部门,实现“一帽牵头”。全覆盖梳理各行业审批事项,为市场主体提供准确便利的办事导航服务,大幅降低对市场准入制度的学习成本,实现“一键导航”。对同一行业的全部准入条件进行标准化集成,实现“一单告知”。将多张申请表归并为一张申请表,实现“一表申请”。统一受理申请,各部门并联审批,实现“一标核准”。将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明确在全国范围有效,实现“一证准营”。首批选择电商、便利店、超市、饭店、宾馆等31个行业纳入“一业一证”改革试点,配套将国务院部门负责实施的25项行政许可等事项委托上海市浦东新区承担受理和发证工作。

5. 2020年11月2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鼓励设立和发展外资研发中心的规定》的通知。在人才引进与培养方面,外资研发中心直接纳入“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外资研发中心聘雇的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在申办上海常住户口时,予以优先考虑;聘雇的非本市户籍的国内人才,可以按照规定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并申请相应的居住证积分,或依条件转办本市常住户口;聘雇的高端、紧缺急需人才,符合条件的可以直接办理引进落户;聘雇的符合条件的海外人才申请《海外人才居住证》可以享受附加分,并享受相关权益。外资研发中心聘雇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可以按照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6. 2020月11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提到到2020年底前,集中力量推动各项传统服务兜底保障到位,抓紧出台实施一批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最迫切问题的有效措施,切实满足老年人基本生活需要。到2021年底前,围绕老年人高频服务事项,推动老年人享受智能化服务更加普遍,传统服务方式更加完善。到2022年底前,老年人享受智能化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便捷性不断提高,线上线下服务更加高效协同,解决老年人面临的“数字鸿沟”问题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7. 2020年11月25日,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创新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提到到2022年,基本建立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医疗机构使用港澳上市药品医疗器械的体制机制;到2035年,建立完善的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协调机制。

8. 2020年11月2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5G+医疗健康应用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本次试点的内容主要围绕急诊救治、远程诊断、远程治疗、远程重症监护(ICU)、中医诊疗、医院管理、智能疾控、健康管理等8个重点方向,鼓励各地、各单位创新5G应用场景,通过建设试点项目,推动运用5G技术改造提升卫生健康网络基础设施,开展智慧医疗健康设备和应用创新,培育可复制、可推广的5G智慧医疗健康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